各有关院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支持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者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者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科学技术人员可提出重点项目的立项建议,由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组会议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正式列入2017年度项目指南。
为结合学校优势学科和特色领域,进一步提高我校的原始创新能力,请各院系积极组织有研究基础和研究实力的教师提出立项建议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项目应当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有效利用国家和部门科学研究基地的条件,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2、请参照附件中的模板填写项目建议书(供参考)。
3、拟提交建议书的请提前与基金委相关学科处处长联系。
4、纸质版和电子版建议书(命名规则:建议单位-建议人姓名-建议领域)请于4月28日前提交基金委相应的学科处,同时提交一份至科发院纵向处备案。科发院将根据申报及论证情况,在自主创新基金中予以适当倾斜。
5、科发院联系人:游超 027-87543437,13871442074,kjcjcb@hust.edu.cn。
科发院纵向处
2016.3.22
附件:
重点项目立项建议书模版-HUST98018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