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优秀青年科技人员的培养和支持,营造校内良好的科研氛围,提高学校科研质量,学校决定评选2015年度“十大科技新星”。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青年科研工作者,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具备高尚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为人正派,具有团队协作能力和奉献精神。
申请人参评的主要科研成果应该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际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各级人才计划获得者;
(3)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主要完成人;
(4)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课题)主要参与者;
(5)实现重大转化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
(6)其他突出业绩。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度“十大科技新星”申报表》,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院、系(所)审查推荐,并将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于2016年3月1日(周二)前报送科发院(东七楼407),电子版发送至zdzxb@hust.edu.cn;
(3)学校组织评审,确定入选名单并进行表彰。
三、名额
各单位限报1人,特别优秀者不超过2人。
四、奖励与支持
(1)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年度“十大科技新星”荣誉称号;
(2)学校在自主创新基金中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联系人:谈枫 李江华 87558314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度“十大科技新星”申报表》
2、《华中科技大学年度“十大科技新星”评选办法(暂行)》
科发院
2016年2月19
附件:
、《华中科技大学年度“十大科技新星”评选办法(暂行)》31853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