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学术新人奖”试行办法》(校人[2009]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度“学术新人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满足以下必备条件:
1.近三年(2007年1月1日以后报到)新进校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最多不超过38周岁(截至到2010年1月1日);
2.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3.在教学、科研、医疗第一线工作,进校工作以来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本学科领域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理工医学科教师需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项。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术新人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提供相关材料;
2.各单位审查推荐,并将审查推荐意见和申报人选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4.学校公示获奖名单,公示期三天;
5.学校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三、名额
今年“学术新人奖”总名额不超过10人,各单位限报1人。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单位推荐报告1份;
2.申请人填写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10份,其中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其他可为复印件。
3.附件材料1套,不超过40页,A4型纸双面复印,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进校工作以来发表的重要论文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
③进校以来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批件等;
④进校工作以来重要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说明:
1. 纸质材料要严格按照要求整理、装订成册,申报表格式整齐、字体统一。
2. 务必同时提供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申报表可在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师资管理类”下载。
3. 所有材料请在2010年6月4日前报送人事处教师办。
联系人:刘莉 87543710
E-mali: liulitj@mail.hust.edu.cn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