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推动“三全育人”,推进“三进三助”专项行动,更好地发挥班主任在班级建设和学生引导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学院班主任岗位职责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优范围
全体19级、20级本科生教师班主任。
二、领导和执行机构
教师班主任的考核评优工作由本科教师班主任考核评优工作小组负责,评选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核程序和流程
班主任工作考核包括学生评价(40%)学情评价(40%)和学工评价(20%)三部分组成(相关材料见附件一)。
四、考核结果和评优名额
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按综合评分进行排名,前40%的班主任将获评院“优秀教师班主任”荣誉,前20%的班主任推荐参评校“优秀教师班主任”荣誉,从中择优推荐参评华中科技大学“我最喜爱的教师班主任”。
五、其他
本科教师班主任考核评优工作小组名单
主任:郑小建 邱才明
副主任:程文青 陈世英
工作组:刘臻臻 潘欣 蔡普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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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