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结果已公布,请通知获资助项目负责人近期注意查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学部的邮件通知,及时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查阅获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书并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现将计划书填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说明
1、根据基金委批准的预算额度填报经费预算表。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2、重大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填报成本补偿式预算表,其他各类科学基金项目填报定额补助式预算表。
3、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对于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还需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额(含间接费用)、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
4、经费预算尽量按申请书的预算填报,有较大变动的需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理由。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的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
5、正文部分请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及基金委邮件要求填写。
6、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需签定合作研究协议并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7、请按照要求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二、填报及提交步骤
1、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
2、科发院及财务处审核计划书电子版,符合要求的提交基金委,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通知负责人修改。
3、基金委审核计划书电子版,不符合要求会被退回,请注意查收退回通知邮件。
4、计划书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时,可打印纸质版(要求双面打印),务必保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5、纸质版计划书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处公章后,提交院系科研秘书。
6、院系统一提交纸质计划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封面上,需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并附计划书清单(ISIS系统可导出)。主校区院系交科发院纵向处,医学院交医科办。
三、填报时间节点
1、9月6日24点前,项目负责人在ISIS系统中提交计划书电子版(视为首次提交时间)。
2、9月15日16点前,项目负责人根据科学部反馈意见,提交修改后的计划书电子版。
3、9月20日12点前,院系提交计划书纸质版。
4、相关科学部在邮件中有特殊要求的,以科学部要求为准。
联系人:
科发院纵向处:游超 电话:87543437
医科办联系人:陈爱萍 电话:83692850
附件一: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附件二:华中科技大学国基金合作协议书
科发院纵向处
2016年8月19日
附件:
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21527.doc
华中科技大学国基金合作协议书590535.doc